通知与公告

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黑龙江农垦总局指导性推广示范项目的通知

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黑龙江农垦总局指导性推广示范项目的通知


各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学校十五次党代会服务社会任务,推进我校“五大基地”建设,增强服务垦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,经与农垦总局科技主管部门申请,增设2019年黑龙江农垦总局指导性推广示范项目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,第一完成人应为我校教职工,提倡与垦区科技人员联合申报。

二、推广应用的成果要求成熟、先进并符合垦区相关政策及发展要求,同时在成果权属等方面无异议。

三、优先支持依托建三江水稻产业创新研究院、九三大豆产业创新研究院实施,与垦区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需求相适应领域的项目。

四、各推荐单位按照支撑垦区发展,推进垦校共建基地建设的原则,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。每个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5项,学校将组织项目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择优上报农垦总局立项。

五、有农垦总局在研课题且在执行年限内未结题的主要完成人(前三名)不得申报,已列其它计划的项目和相关内容不得重复申报。

六、申报材料(项目申请书)请按要求装订成册,一式五份,学院签字盖章,送至主楼706室新农村发展研究院。电子版要求包括项目文本及汇总表, 请以“XX学院”命名,发送至邮箱byndxnc@126.com

七、截止时间:201964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八、联系人及电话: 何飞舟  0459-6815802

韩玉静  0459-6815808

九、附件

12019年黑龙江农垦总局推广示范项目申请书

22019年黑龙江农垦总局推广示范项目汇总表





新农村发展研究院

20195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