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
关于成立创新研究院(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)
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院、部、处、相关单位:
为健全学校创新研究院(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)(以下称“研究院”)管理体系,落实研究院主体责任,提升学校产教融合发展及服务现代化产业水平,根据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试验示范基地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规定,结合黑龙江省科技厅下发的《产业技术研究中心(院)备案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要求,经学校研究决定,成立研究院工作领导小组,具体组成及职责如下:
一、研究院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孙东波
副组长:赵 旺、左 锋
成员:各学院科研副院长
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工作,主要职责包括:
1、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有关产教融合发展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工作要求;
2、组织召开研究院领导小组会议,研究部署工作;
3、负责听取各研究院负责人阶段性成果汇报,并作出工作指示;
4、组织小组成员对研究院进行全面考核。
二、研究院领导小组办公室
研究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新农村发展学院,作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,办公室主任由新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兼任。
主要职责包括:
1、执行学校研究院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;
2、向研究院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,承担政策研究、制度建设和服务保障工作;
3、提出年度研究院工作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;
4、统筹、协调、推进学校各研究院工作开展;
5、办理研究院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新农村发展学院
2024年7月19日